施工質量控制要點:
1.施工前應進行試夯,選定夯錘重量、底面直徑和落距,以便確定后下沉量及相應的少夯實遍數和總下沉量等施工參數。試夯的密實度和夯實深度必須到達設計要求。
2.基坑的夯實范圍應大于基礎底面。開挖時,基坑每邊比設計寬度加寬不宜小于0.3米,以便于夯實工作的進行,基坑邊坡適度放緩。夯實前,基坑底面應高出設計標高,預留土層的厚度可為試夯時的總下沉量加50至100毫米。夯實完畢,將基坑表面拍實至設計標高。
3.做好施工過程中的監測和記錄工作,包括檢查夯錘重和落距,對夯點放線進行復查,檢查夯坑位置,按要求檢查每個夯點的夯擊次數、每夯的夯沉量等,對各項施工參數、施工過程實施情況做好詳細記錄,作為質量控制的依據。
施工要求:
1.施工前應檢查奔錘重量、尺寸,落距控制手段,排水設施及被夯地基的土質。
2.施工中應檢查落距、夯擊遍數、夯點位置、夯擊范圍。
3.施工結束后,檢查被夯地基的強度并進行承載力檢驗。